天津一次性醫療用品采購審核如何做
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應當加蓋原件持有者的印章。
《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》第十五條
產品經營、使用單位在經營、使用第一、第二類消毒產品前,應當索取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和備案憑證復印件,其中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的附件包括檢驗報告結論、標簽(銘牌)、說明書,進口產品相關復印件。復印件應由產品責任單位加蓋。
《消毒管理辦法》第七條規定,醫療衛生機構購進消毒產品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。
《醫院感染管理辦法》第八條規定,醫院感染管理部門、分管部門及醫院感染管理專(兼)職人員具體負責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。對消毒藥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、器具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。
《消毒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 經營者采購消毒產品時,應當索取下列有效證件:
(一)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;
(二)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或新消毒產品衛生證許可批件復印件。
天津一次性醫療用品在采購時,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、醫院感染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以及產品招標意見統一采購,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