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購入一次性醫療用品之前,必須對其廠家索取并驗收以下證件:生產許可證、產品注冊證、產品合格證。
建立登記賬冊,記錄每次訂貨與到貨的產品名稱、數量、規格、單價、產品批號、消毒日期、出廠日期、有效期及供需雙方、經辦人姓名等。
進口的各種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,必須具有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《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》。
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由采購部門統一招標采購,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。
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,做到訂貨合同、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賬號與生產企業相一致,并查驗每一批號、產品的檢驗合格證、消毒日期、出廠日期和有效期。
隨藥品、造影劑等配備的一次性輸液(血)器、注射器、穿刺針等,應查驗各種證件。
一次性使用無菌器具(如輸液(血)器、注射器)大包裝應存放在清潔庫房,獨立存放,專人負責。存放在陰涼干燥、通風良好的物架上,距地面≧20cm,距墻壁≧5cm。
為進一步加強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,保障患者的安全,提高醫療質量,根據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、驗收、貯存、發放及使用等環節所發生的問題,重申此管理制度,明確各部門的任務和職責。